关于葛崇保等三人的退休公示
发布日期:2025-04-10 编辑: 来源: 阅读:2101次
依据国发〔1978〕104号文、皖政〔2007〕8号文和人社部发〔2024〕94号文等文件精神,根据个人档案资料,葛崇保等三人于2025年5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,根据个人申请,按照法定退休年龄于2025年5月退休,予以公示。
葛崇保,男,1970年4月出生,技师,1993年11月至今在第三勘探队机厂任钳工;
孟献军,男,1970年4月出生,高级工,2001年11月至2011年12月在第三勘探队冻结公司任钻探工,2012年1月至2022年6月在第三勘探队两淮物业公司任勤杂工,2022年7月至今在第三勘探队路桥公司任勤杂工;
张静,男,1970年4月出生,高级工,1988年12月至1996年4月在第三勘探队钻机任钻探工,1996年5月至2008年1月在第三勘探队机厂任车工,2008年2月至2021年4月在第三勘探队后勤花木组任花木工,2021年5月至今在第三勘探队生产保障中心任勤杂工。
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,如有异议请与劳动人事部联系,联系电话:0557-3021415.
2025年4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