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9-06-21 编辑:政治部 来源:未知 阅读:2134次
各党支部,队属各单位:
为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的统一领导,举全队之力扎实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各项工作,队党委决定,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,并成立3个工作小组,组成如下:
组 长:张新程
副组长:李 伟、姜子军
成 员:孙献忠、葛灵生、叶晓辉、王建民、张 斌、云 刚、姚玉丽
设3个工作小组:
1、协调组:由党政办公室牵头,负责统筹全队创建工作和与省市区文明办沟通协调(责任领导:叶晓辉,责任人:丁冬冬);
2、宣传及材料组:由政治部牵头,负责创建宣传、氛围营造、工作台账及汇报材料、创建申报材料等准备(责任领导:张 斌,责任人:刘晓红、李光霁);
3、环境治理组:由房电所牵头,负责队内卫生环境治理,美化、绿化、亮化,车辆管理等(责任领导:云 刚,责任人:孙继磊、魏 翔)。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组成如下:
主 任:叶晓辉
副主任:张 斌、云 刚
成 员:各基层党支部书记,各单位(部门)主要负责人